每年都會有暴力傷醫的報道,這些傷醫案件令人痛心疾首,人們都在反思,為什么本是共同面對疾病的戰友,就成了分外眼紅的仇人?在醫院這個拯救生命的圣潔場所,為什么連最基本的安全都無法保障?一直以來醫療機構安檢設備是否需要配備成為熱議。
醫療機構安檢設備的設置可以實行嗎?小編認為醫院安檢,不是單純為了防止傷醫事件,不是單純防止患方攜帶違禁物品,而是防止任何人攜帶違禁物品進入,從而保障整個醫療機構內所有人員的安全。根據 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》第六條規定,“從事住宿、餐飲、娛樂等經營活動或者其他社會活動的自然人、法人、其他組織,未盡合理限度范圍內的安全保障義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損害,賠償權利人請求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,人民法院應予支持”。據此,醫療機構必須要盡到安全保障義務。若由于醫療機構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,導致他人受到到人身損害,醫療機構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。因此,醫療機構進行安檢是合法合理的。
那么醫療機構安檢設備能夠解決傷醫問題嗎?其實這一問題應從理性來看待,安檢是為了保障醫療機構的安全,是防止醫療機構內沖突的升級。而且,安檢只能避免在醫療機構內部出現違禁物品,避免兇器、易燃易爆品等可能會造成多人嚴重損害的結果,但無法避免出現傷醫行為。因為在很多傷醫行為中,患方多人拳腳相加,醫務人員仍然受傷嚴重。從這一點可以看出醫療機構安檢設備雖無法完全避免傷醫問題,但能盡可能的將危及醫生性命的利器排除在醫院外,從保護醫生安全方面來講是非常重要的。
我們無法決定他人的行為,只能想辦法避免一些事,而醫療機構安檢設備從長遠來看是很有必要的。